写小说就要“八卦”

http://www.huanqiu.com  来源:京华时报  网友评论进入论坛  2008-02-26 11:25

  恶魔丁天

 

 


  1971年出生。现居北京。自1993年起在各类大型文学期刊发表小说作品,作品多次获奖,是上世纪70年代出生作家群代表性人物之一。自2000年以后,开创新类型“恶魔主义”小说方式,以其情色、惊悚和唯美主义的风格,以更具人性深度的视角,展示时尚另类都市生活的反面,在文坛独树一帜。主要作品有《脸》《命犯桃花》《剑如秋莲》,最新作品是《我的绝版青春》(新星出版社)。


  《我的绝版青春》是我自我放逐多年后,重新回归文学怀抱的倾情之作。这本书的写作,和另一本书有着密切关系。余华先生有一句话:“我首先是一个读者。其次才是作者。”在成为《我的绝版青春》的作者前,我首先是紫式部《源氏物语》的读者。


  1997年,我和《源氏物语》邂逅。是一个朋友推荐给我看的。当时一伙文青在北太平庄喝酒,不知为何说起相关话题,在座的只有那个朋友说他看过《源氏物语》,并且评论说———很好。神色中有隐隐的骄傲。那个朋友———据说那哥们儿是个读书狂人,小时候天真地立志,要读一万本书,走一万里路,最喜欢看的纪录片是《祖国各地》。


  大约是十几岁时,他到一个藏书甚丰的父母朋友家去挑书,站在辽阔的书架前,突然崩溃,放声大哭。理由是他突然领悟到,人生如此短暂,读一万本书根本是不可能的。从此,将人生格言改成了读书不贵多而贵精。然后,把努力目标转向了行万里路。和读书比起来,满世界转悠这事比较容易,尤其是生在当代,有了火车和飞机的帮助,别说一万里了,十万里也不是问题。


  第二天我就上街买了《源氏物语》来看。最初的动机多少含有虚荣的成分:第一,别人都看过,我好歹也要看看才好;第二,既然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本长篇小说,如果错过,无论如何是一种缺憾。看了十几页就被惊住了,果然很好。


  现在,我回想1997年,似乎自己只做了那一件事,不停地反复地阅读那本一千年前某个深宫女人的文字。从雨季读到窗外下起了大雪。掩卷时,充满了对紫式部近乎暗恋般的想象。据说,她熟悉唐诗、音乐和佛经,尤爱白居易。1997年的5月16日,对我来说是个值得纪念的日子。此前,只有一本叫《水浒传》的书和陀斯妥耶夫斯基的几本书让我沉迷。


  娶了一个日本女人的博尔赫斯说:“只有情感更细腻的读者才能静坐倾听懂紫式部的心声。”这句话似乎也可以这样理解,倾听紫式部,可以使人的情感更细腻敏锐。至少对我来说,是这样的。文字虽然写就于一千年前,但是,一千年前的夜晚和繁星,一千年前男女间的迷恋和遗弃,一千年前,一名女子面对她热恋的男人细微的手部动作,对于阅读者来说,依旧是新鲜的。事情可以发生在任何时代,对于初次的阅读者,书就像活在当下的作者刚刚写就的。反过来说,如果那不是一本一千年前的书,书中所谓的永恒主题,也不会以那种刺目而强烈的方式凸显得如此清晰。爱情、幸福与不幸,四时景色的更替,风花雪月以及梦境,一系列日常琐碎微小的事物,就是这样穿越了时空。然后被后人命名为了永恒。


  带着紫式部教会我的细腻情感回头去看,我悲哀地发现,如果我的写作风格不来一次彻底地改变,很难写出直击心灵的文字。我觉得我和那本书的相遇实在是太晚了。不过,好在还是相遇了。紫式部教导我说:你太不八卦了,如何写得好小说?写小说嘛,就是要八卦,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大八卦。紫式部本人在当时就是一个大八卦,把一些宫廷里隐秘流传的秘闻换头改面记录下来,以博知情者会心一笑,不知情者叹为观止。


  我想,这种方式是紫式部留给我的遗产。这也是小说和历史的最大不同之处。一个男人和他的十五个女人,充满了天真的激情。因为其人其作的八卦性,站在时光的此岸,我遥看另一端的紫式部,感觉她极为生动鲜活,永远不老。我们彼时的倾诉与倾听,就像互联网上不谋面的交谈。在这个意义上说,紫式部是我最遥远的朋友了。


  2007年,当我决定开始书写“绝版青春”的某个深夜,静寂中面对自己,我曾经天真地这样想:当时光流逝,我们必将被后人追忆,成为某种纪念。他们从很远的地方赶来,静坐我们身边,听我们内心的声音,好奇于我们生时的音容笑貌。这肉体终归是要生老病死的,融入时光的是另外一些东西。在时间的意义上,何时相逢都不算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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