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恶的阴谋葬送爱国之志:郭嵩焘的十大“罪状”
官场充满着阴谋。郭嵩焘对此当然是有认识的,否则他几十年宦海沉浮是白混了。但是,当他瞄准一个重大目标的时候,就他所从属的那个社会群体而言,他已经走得太远。因此,他显得有些不顾一切。另一方面,我们也可以这样说,郭嵩焘和官场的士大夫在基本的立足点上存在分歧,这是他被攻击的主要根源。充满阳刚之气的郭嵩焘心中只有如何探求救国道路的巨大历史使命感,而他的使命感却被险恶的官场阴谋玷污了。
郭嵩焘曾把使英途中见闻逐日详记,辑为一书,名为《使西纪程》。其中有改革大清国旗的建议,有称赞西洋政教修明、中国应采用其治国之道等语。但是,当总理衙门刊刻此书后,立即引得朝廷上下一片恐慌。翰林院编修何金寿参劾他“有二心于英国,欲中国臣事之”。结果此书旋即被清廷申斥毁版,严禁流行。
副使刘锡鸿对于郭嵩焘的“汉奸”言行,早就不满。他曾扬言:“此京师所同指目为汉奸之人,我必不能容。”不久,他密劾郭嵩焘的罪状“十款”,意图陷害。其所罗织罪名如下:罪状一:不分内外,诋毁时政。罪状二:主杀岑毓英,又启衅洋人。罪状三:违行古制,出语狂谬。罪状四:欲擅改大清黄龙旗,有违逆之心。罪状五:语多狂诞,任改谕旨。罪状六:对洋人不论尊卑之道,大失国体。罪状七:刻意模仿洋人,趋媚忘本。罪状八:败坏闺教,不成体统。罪状九:有私通洋人之嫌。罪状十:不知国恩,反怀怨妄。
同为一个时代的人,对于时代环境的变迁,基于个人的目的、经验和观点的不同,刘锡鸿和郭嵩焘产生矛盾并不奇怪。也许用“阴谋”来定义刘的行为,有些过分,但是看他所列出的罪状和行为,不这样说也不符合事实。被参劾的郭氏在日记里称他的这位副手“丧心病狂”, “穷天地之间之阴毒险贼矣”。
刘锡鸿何许人也?此人原名锡仁,号云生,广东番禺人。清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中举人。原来只不过是京城一个刑部员外郎,思想极为保守。得到郭嵩焘要出使的消息,他居然积极托人要随同前往。他先是委托丁日昌游说,后又找到郭嵩焘的好友、曾任湘乡县长的湘军将领朱孙治帮忙。郭嵩焘得知后,十分不情愿,他说:“刘锡鸿出洋有三不可:于洋务太无考究,一也;洋务水磨工夫,宜先化除意气,刘锡鸿衿张过甚,二也;其生平好刚而不达事理,三也。”但是,最终还是拗不过朝廷,刘锡鸿由此担任了副使。
从刘锡鸿出使所带的行李中, 大致可以看出此人的秉性。他喜欢吸食土烟,别人却吸洋烟。为此,他专门带上了古旧的火镰、棉绒和一大捆毛边纸,另加几大包的云南烟丝。
当然, 刘锡鸿也并非顽固到否定西方的一切。他旅英期间的日记《英轺私记》中,还是表露了他对西方社会和制度的一些艳羡。在参看了英国议会辩论后,刘锡鸿说:“盖合众论以择其长,斯美无不备;顺众志以行其令,斯力无不殚也。”而对于英国的社会,他还是赞叹道:英国“无闲官,无游民,无上下隔阂之情,无残暴不仁之政,无虚文相应之事”。“地方整齐肃穆,人民欢欣鼓舞,不徒以富强之能事,诚未可以匈奴、回纥律之矣”。可惜郭嵩焘不是那种卑鄙小人,刘锡鸿上述文字,本身已经和郭嵩焘的看法相近,如果就此反打一耙,相信刘锡鸿也得获通敌之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