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罪”:并不光彩的使命和转变中国人天下观念的壮举
1876年,马嘉里案发生后不久,英国要求派出谢罪使臣。马嘉里案目前在史学界已经有很多的考证,大约的结论是云南地方官好大喜功,围杀包括中国人在内的英国探路队。对于这样一个是非曲直明确的郭嵩焘被任命为“谢罪”使臣,兼任常驻英法公使,自然也就不能为人所解。他的亲朋好友为他算命,认为此举“大凶”,而且“有辱名节”。他的挚友晚清名儒王湘绮为此也说他 “出乎其类,拔乎其萃,不容于尧舜之世;未能事人,焉能事鬼,何必去父母之邦”。他的家乡的愤怒的学子扬言要砸了“汉奸”郭嵩焘的老家, 最终找到和他关系密切的一个和尚, 并一把火烧了和尚庙以泄公愤。在一片怀疑和咒骂声中,只有李鸿章为他撑腰,说:“当世知所识英豪,与洋务相近而知政体者,以筠仙为最。”
的确,“ 谢罪” 并不是光彩的使命。但是, 晚清的大多数官僚士子, 还没有意识到坏事可以变成好事。出国考察和常驻国外使节的制度, 是中国合理地顺应全球历史潮流的必由之路。在天下观念的熏陶下,国人躺在文化优越感的虚幻梦境中,不能自拔。他们对于触动这个敏感神经的所有行动都表示出强烈的反感,同时又拿不出解决问题的灵丹妙药。晚清的悲剧也正在于此。郭嵩焘勇于出使,标志着他内心的觉醒和勇于任事的品格。在某种意义上而言,他的人格力量超越了他的行为的实际影响。
人们对晚清对外关系观察的视角, 往往更多的是停留在权力和利益的层次。事实上,中西制度之差别,曾经导致中国传统外交在现代化过程中的巨大危机。国内祭孔和祭祀祖先的礼仪,以及朝贡体制之下的三拜九叩之礼仪,均是中西交流的障碍。礼仪是中国传统社会立人、立国之本,也是国人最后的心理防线。此防线一破,传统体制可谓土崩瓦解。
起源于天主教在华传教问题的中国礼仪之争,因其持续时间之长(从1643年直到19 3 9 年),影响之大,超过了天主教传教史上的“ 印度礼仪之争”、“非洲礼仪之争”和“神道礼仪之争”。
事情的缘由, 是因为受葡萄牙控制的耶稣会与受西班牙控制的多明我会和方济各会会士,在如何对待中国祭祀(孔子和祖先)的问题上发生了争论。前者主张用宽容的手法对待中国教徒的祭祀行为。比如利玛窦即穿儒袍,行儒礼。而后者则认为中国教徒一旦信教,就不能祭祀孔子和祖先,他们认为中国的这种祭祀是异教行为。
多明我会首先发难, 控告耶稣会1 7 条罪状。双方为此打得不可开交,请罗马教廷裁决。鉴于此种争论背后暗含的传教控制权之争,罗马教廷一开始不置可否,但不久就多次发布或禁止中国信徒祭祀孔子和祖先、或准许之的两面派训令。
1 7 2 0 年教皇派特使来华, 企图说服康熙同意接受教皇禁令, 继续允许西方传教士在华传教。康熙认为教皇禁令“ 与中国道理大相悖谬”,并指出教皇的禁令“只可禁止尔西洋人,中国人非尔教皇可禁止”,干脆禁止了西方传教士的传教行为。
二十多年后,教皇再次颁布禁令,清廷则针锋相对,严禁传教。直到《南京条约》后才开禁,而第二次鸦片战争后,西方传教士才取得内地传教许可。教廷方面,直到1939年,罗马教廷才撤销18世纪的禁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