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弘一法师圆寂时的房屋——泉州温陵养老院晚晴室
悲欣交集
1942年,弘一法师63岁时患上第三次大病。此次情形却与前两次不同,他终于功德圆满,可以安心地离开人世了,因此谢绝医药,有条不紊地做最后的交代,以了却尘缘。
5月1日,他首先致书弟子龚天发(胜信),作最后的训言,内容为:“胜信居士,与朽人同住一载。窃谓居士曾受不邪淫、不饮酒戒,今后当尽力护持。若犯此戒,非余之弟子也。余将西归矣,书此以为最后之训。壬午五月一日,晚晴弘一。”[13]
6月,福州罗铿端、陈士牧居士倡议修建怡山长庆寺(即西禅寺)放生池,将修建事迹写成草稿寄给弘一法师,请他撰写碑记。弘一法师润色加工草稿,并书写刊石,以表示对“放生”善举的支持。这是他最后的遗作。
8月15日,弘一法师还在养老院讲《八大人觉经》以及《净土法要》。8月23日上午,弘一法师为转道、转逢二老书写大柱联,下午就发起了高烧,但不顾病体,为晋江中学学生书写百余幅中堂。
28日下午,自写三纸遗嘱。其中一纸交给温陵养老院,作四点请求:“一、请董事会修台(就是将过化亭部分破损的地方修复)。二、请董事会对老人开示净土法门。三、请董事会议定:住院老人至80岁,应举为名誉董事,不负责任。四、请董事会审定湘籍老人,因已衰老,自己虽乐为助理治圃责任,应改为庶务,以减轻其负担。”[14]二纸付妙莲,内容为:“余于未命终前、临命终时、既命终后,皆托妙莲师一人负责,他人无论何人,皆不得干预。”[15] 他在纸上盖上私印,并叮嘱妙莲,谢绝一切吊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