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国心路

  黄 晴

 

  引 子


  不久前,笔者和以色列一家最大的报纸的外事主编有过一次交谈。彼此谈到宋朝时即有犹太人在中国定居的历史渊源;谈到二战前犹太人来中国避难的问题——他们特别指出,中国是当时世界上惟一接纳犹太难民的国家;谈到犹太民族为世界文明贡献的杰出思想家,如马克思、爱因斯坦;谈到华人和犹太人均有很多人散居世界各地,但都执守民族文化特性的共同点;说到最后一个问题时,这位主编感慨地说:“你们有一个很大、很可靠的国家”,笔者回答:“有一个为之而死的国家是美好的(It’s good to have a country to die for)。”


  笔者的答话引自英文小说《大迁徙》(The Exo-dus),书中,一个犹太人对另一个其他民族的人说:“对于你们,为国而死是美好的(It’s good to die for your country),对于我们,有一个为之而死的国家是美好的。”这句话很有冲击力,让人记住了。


  犹太民族是一个相当特殊的民族,在二战前,是一个有民族主义文化而无民族国家的民族。在很长的一个时期,特别是在二战之前和之中,这个民族经历了极其惨痛的生存体验,如众矢之的,如游魂孤鬼,什么叫“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他们有着最深的切肤之痛。


  举上面的例子想说明,民族主义往往来自一种民族的生存体验,来自对民族本体文化的认同感,最后凝聚为对民族国家的认同。民族主义是一种充满价值色彩的意识,以致其本身也成为供人认同的价值。


  中国近代的民族主义


  现在使用的民族主义概念一般是指近代的民族主义。


  从世界范围看,民族国家的普遍形成是近代的事,民族主义也是随着这一进程出现的。民族国家的出现为在同一文化范围实现统一性、有秩序、有政府的状态提供了契机,但在国际关系范畴,仍是所谓的“无政府状态”。


  中国的情况比较特别,五千年的文化没有中断,这在古文明国家中是罕见的。其间,中国也经历了许许多多战争,改朝换代,也出现过少数民族入主中原,但中国的主体文化没有中断,而且在民族融合的过程中(虽然这一融合常常是通过残酷的方式),中华文化得以兼容、丰富和发展。


  民族主义在世界和中国原本并非一种贬义价值,孙中山的三民主义,头一个就是民族主义。近年,西方有人开始给中国贴“民族主义”标签,这确实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这很可能是西方的民族利己主义者和西方文化中心主义者安排的一个观念陷阱,他们自己搞民族主义,但不许别人搞民族主义,他们把自己的特定文化价值说成是普遍价值,让弱势民族和发展中国家放弃精神盾牌。但另一面,似也不能排除这样的可能性:它也是西方一些学者和世界主义者的理想陈述方式。


  近代中国的民族主义产生于工业化进程中,中国落后成为弱势文化民族的残酷现实中,产生于亡国灭种的深沉忧虑中,产生于瓜分鲸吞的外国入侵中。近代中国的民族主义就是这样一种救亡图存的共同意志。


  价值的双刃剑效应


  古语云:“物无美恶,过则成灾”,水不可或缺,但水多了是灾,水少了也是灾。“万物生长靠太阳”,但一年365天均是“阳光灿烂的日子”,恐怕万物也便了无“孑遗”了。这里说的是物质的生态体系,这一生态体系需要诸因素的平衡,每种因素都是不可或缺的,但必须有适当的“度”,在适当的“度”内发挥功能。


  人类社会要依托这样或那样的价值体系运转,其中的每一价值都有其存在的理由,有其必要的功能作用,但恐怕也有“过则成灾”的一面。要有“度”的约制。自由是一种价值,也是人的一种天性追求,但“自由,自由,多少罪恶假汝之名以行”,一个人若自由地践踏他人权益,这种“自由”便有了罪恶的意义。民族主义是一种价值(这个词的含义很多,有些内涵恐怕不属于价值判断的范畴,而属于工具理性的范畴),很多人把这一价值绝对化,视为崇信目标、口号和旗帜。记得西方某名人曾说过,民主只不过是可以防止最坏情况发生的一种并不好的政治形式(大意如此),无论如何,这类看法要比简单的崇信深刻得多。


  民族主义可视为一种价值,也有价值的双重性,即必要性和限度性。民族主义由于其强烈的色彩和鼓动性,因而是一柄锋利的双刃剑,它可以自卫,维护尊严和权益,也可以杀人,去伤天害理。


  笔者曾在某西方国家有过一段学习经历,时间不长,但也感受到某些人若隐若现的傲慢与偏见(当然也感受过许多人的善良)。在这一情境下,有时觉得,民族主义是弱势文化维护尊严的不得已的情感选择。近几十年,西方学术界出现了批判西方文化中心主义和“话语霸权”的流派,这一派学者有不少人来自发展中国家,他们受过完整的西方学术训练,但恐怕是他们自身的生存经验,使他们走上了这样的批判之路。西方在以自己的文化精神训练他们时,也训练出了他们对西方文化恶劣一面的批判能力。


  人们在对民族主义做评估时往往会有矛盾之感,因为现实常向人们的思想提供矛盾的信息。一方面,民族文化本身就是人们生长和生存的一种环境,它塑造着人的精神,提供认同对象,提供精神家园和情感寄托。中国传统文化有所谓家园的概念,国就是“好大一个家”,民族主义就是这样一种对“家”的执着。


  民族主义的形态塑造


  民族主义是一柄价值双刃剑,可以行善,也可以作恶。民族主义本身有一个形态塑造问题,对民族主义本身也需要进行价值再判断。笔者以为,这种价值再判断或许当有如下几个标准:


  民族主义是自卫性的还是侵略性的;


  民族主义中是否有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内涵;


  民族主义中是否包含对其他民族文化的尊重和欣赏;


  民族主义能否跟上时代的要求;


  在坚持国格、 人格尊严的前提下, 是否具有自省意识和能力。


  总之,一个无主体意识、数典忘祖的文化是注定要灭亡的;另一方面,一个封闭、狭隘、妄自尊大的文化也是要失败的。个人塑造自我是个难题,民族塑造自我更是一项需要精心操作的事。


  现实生活往往比几个抽象的判断标准复杂得多,而且,人类行为迄今主要是由利益动机而不是道德动机来驱动。民族主义是作用于当代国际关系中的一个重要因素,而国际关系又是一种互动性极强的关系格局。在某种程度上,一个国家民族主义的形态和强度,往往与其在国际关系互动格局中的处境有关,这也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在20世纪的最后十年中,人类社会处于一种新的转折期:一方面,原先意识形态色彩较强的两极格局瓦解,出现价值真空,民族主义有凸显之态,文化冲突论应时而出;另一方面,经济全球化、全球信息化的潮流也来势猛烈,人类社会建立规则和秩序的要求也益加迫切,这一切都将给人们留下许许多多思考的命题。